12月17日民航局发布《关于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管理意见》,国内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将实行审批制,并且对设立分公司的飞机数量、年限等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。
申请设立分公司的航空公司必须具备6个条件,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飞机数量的要求。民航局表示,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,飞机应达到10架以上。每个分公司飞机不少于3架,并具有相应的基地机场保障条件。
设立分公司还要求航空公司具有三年以上的运营经验,安全、服务、经营状况良好。
民航局表示,对于旅客运输量超过1000万人次的繁忙机场,设立航空公司、分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;对设立全货运公司或分公司的,可酌情再增1-2
据了解,新白云机场目前已有海航、深航陆续进驻,首都国际机场有南航、海航,浦东国际机场早已有国航进入。这意味着,京广沪三大机场能够接纳的分公司数量有限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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